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有六种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二)决定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司法公正的证据;(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的;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法院在审理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的法律主体性:1 .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2.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仲裁裁决是否具有法定撤销性;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裁定撤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撤销国内仲裁裁决。
1、仲裁可以撤销么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可以撤销,想撤销仲裁的裁决书可以在收到一个月内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撤销的理由可以是存在适用的法律,也可以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了相关程序。一旦确定,就可以撤销。1.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撤销吗?1.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打卡裁决的撤销程序。仲裁法规定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申请仲裁撤销的条件
法律主体性:以上是仲裁法关于申请撤销的相关规定。由于仲裁是终局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中难免会出现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此时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2.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二)决定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司法公正的证据;(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的;(七)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
3、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结果有哪些
法律的主观性: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裁决自始无效。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有六种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二)决定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司法公正的证据;(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的;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4、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程序
法律的主观性:1。审理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启动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2.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仲裁裁决是否具有法定撤销效力;3.处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对于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撤销。对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采取“逐级报告制”驳回重新仲裁申请:涉外仲裁裁决的重新仲裁和撤销仲裁裁决的“逐级报告制”的要求是什么?
一般来说,撤销仲裁的结果包括实体原因和形式原因。仲裁的实体证据影响公正或者形式程序违法的,可以撤销仲裁结果。法律客观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必须组成合议庭,对当事人的申请和仲裁裁决进行审查。经审查,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1.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的,即应当在2个月内作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
5、哪些情形下仲裁裁决可撤销?
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有法律上的理由。根据仲裁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当事人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仲裁申请的前提和依据。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是不会受理的,更不用说对案件做出裁决了。仲裁机构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纠纷案件并作出裁决,违反了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该仲裁裁决也是违法裁决,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6、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
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为自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如下:1 .没有仲裁协议;2.决定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司法公正的证据;6.仲裁员仲裁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定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7、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
法律的主观性: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有法律上的理由。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无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它是当事人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仲裁申请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可能对案件做出裁决。
(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进行仲裁,但必须在仲裁协议中确定,仲裁机构只能对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仲裁机构仍予受理并作出裁决的;或者当事人虽已确定申请仲裁的范围,但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超出当事人请求的范围。
8、民事诉讼法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法律的主观性:《仲裁法》第七十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裁定撤销。第七十一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的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仲裁裁决和不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被申请人未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因其他非被申请人责任的原因未陈述意见;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不符合仲裁规则的;4.决定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此外,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的精神,人民法院认定涉外仲裁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应当裁定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