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占上风?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理论和技术,对建筑工程有关问题进行鉴定、提供鉴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房屋司法鉴定的法律分析:房屋司法仲裁检验鉴定是指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理论和技术对建筑工程相关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可以包括所有检验鉴定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房屋损坏(开裂、渗漏、倾斜、损坏、灾后等)纠纷,)和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等,)。
1、同一个建设工程两个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结果差异很大,以谁的为准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理论和技术,对建筑工程有关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最好是能运用建筑理论和技术的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应注意的问题(1)司法鉴定的局限性目前,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根据现状来判断工程质量的,而工程质量有一部分是随时间变化的,也就是说,不合格的现状并不能代表当时不合格的施工,因此有时无法推断施工中的工程质量。
2、工程造价鉴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
1。工程造价评估的委托方是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委托方已书面委托了具有一定资质等级和良好社会信誉的造价咨询机构。委托书应当详细载明:被委托单位;识别要求;提供的材料;案件简介、委托单位、委托时间。二是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委托、评估的前期准备。造价咨询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主要评估人员应尽快了解案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同时编制评估方案。1.评估人员资格合格的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技术实力、一定的组织能力、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定的书面表达能力以及与委托的评估项目有不可回避的关系。其中,主评估师的确定非常重要,因为它将负责:选择其他评估师,协调内外关系,编制考评方案;组织现场调查,撰写评估报告。
3、房屋司法鉴定
法律分析:房屋司法仲裁检验鉴定是指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运用建筑理论和技术对建筑工程相关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可以包括所有检验鉴定项目,包括:房屋损坏(开裂、渗漏、倾斜、破损、灾后等。)、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工程、基础工程、装修等。)
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目的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予以受理。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正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予以受理。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耗时较长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完成鉴定的时限,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4、工程造价鉴定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工程造价鉴定人员根据其专业知识,对建设工程诉讼案件中涉及的造价争议进行分析、研究、鉴定并得出结论的活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是只有在工程纠纷中才会启动的程序,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专业鉴定机构对建设项目及相关资料提出专业意见的活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5、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1、直接套用定额单价审核首先要注意所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标准一致,如构件名称、截面形式、强度等级(混凝土标号、水泥砂浆配比)等。其次,项目是否重复申请。如砌块表面下的找平层;沥青卷材防水层,沥青隔气层下冷底子油;预制构件的铁件;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给水排水设施。这种现象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尤为常见,尤其是当项目与总承包和分包有关时,往往会导致工程量重复。
如花岗岩、大理石、木地板、外墙装饰板等。,若主材价格未超过最高限价,根据定额,直接费按预算价94录入,差价按实际金额补偿;主材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进入直接费,按实际金额补足差价;2.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查明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否为定额中的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或机械。同时换算的方法准确吗?使用的系数是否正确?
6、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范围主要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鉴定1。建筑工程结构检验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和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和结构性能现场测试);灾后结构承载力评估。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安全性、适用性、维修性、耐久性和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的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和日照的识别与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功能评估;房屋的检查和评估;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与鉴定。
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和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藏系统、厂房净化系统的安装质量检验和运行测试;区域供热系统和排水系统的质量检查和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估、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检测。
7、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费用怎么收取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基准价不超过10万元,按照超出部分的价值,阶梯式收费不超过0.1%~1%。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基准价格。【法律依据】《司法鉴定费用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费用。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价值较小的,按照标的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8%征收;(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按0.6%征收;(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4%征收;(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2%征收;(七)1000万元以上的,按0.1%征收。对于标的数额较大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费的数额上限。
8、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一般是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比如估价对象价值超过1000万的,按照0.1%收取。司法鉴定对案件的判决影响很大。司法鉴定结论是证据之一,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项目很多。委托司法鉴定需要收费。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和鉴定材料进行审查。
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正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予以受理。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耗时较长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完成鉴定的时限,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9、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内容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指建筑施工方和建筑方,双方就建筑质量和造价发生纠纷。第二种情况,建筑物所有权人与造成建筑物损害的一方在赔偿方面存在争议,和建筑工程司法鉴定需要对争议的对象进行鉴定,即建筑物的质量、建筑物的损坏程度、损坏原因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或者选定两名司法鉴定人对同一鉴定事项进行共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