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公积金提取 时间限制

有时候感觉公积金中心和银行挺不要脸的。本来别人公积金、存款,你只是代管,为什么取的时候就那么费劲,又不是你的,前几天我们做了一个小额的公积金的公证,孩子挺可怜,父母双亡,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别说照顾孩子,这么多年了连人都见不到,只是被一个好心的邻居收养,现在孩子要上大学了,指望着能把父母两万多块钱的公积金取出来,作为学费上学。

因为找不到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金额又比较少,公证处公证员没有人肯接这个业务,据说,公证处还被打12345投诉了,我们老师临危受命,又接下了这个烫手的山芋。情况很特殊,我们老师看在孩子可怜的份上,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经请示领导后,按照小额继承的程序,出具了由孩子、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共同继承的公证书。领了公证书,孩子和她的养母邻居很高兴,我们老师还第一时间给他们做出了公证书,千恩万谢。

1、人死了公积金怎么继承

对于死者公积金的继承一般就是有遗嘱的可以按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没有立遗嘱的就可以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分配,在法定继承顺序中就会由第一顺位继承者获得,没有第一顺位的就会由第二顺位继承者得到。一、对于死者公积金如何继承?死者公积金的继承可以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无须公证

近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解决群众办事“急难愁盼”问题,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遵循“应提尽提”原则,从12月1日起,向不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时返还存储资金,简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打造方便职工办事的“无证明”提取新模式。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介绍,今后,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须经继承公证的规定,可直接申请提取。

3、公积金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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