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作为业主有权了解物业检查记录,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业主提供物业检查记录。2.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按照第三十条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公开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协议、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交接记录等七类备案文件,证明其是否按规定接管物业,并通过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请问开发商向物业公司交房时有什么标准?包括水电方面的。
新物业接管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1。主体结构(1)基础的沉降不应超过《基础设计规范》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导致上层建筑开裂或损坏相邻房屋。(2)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变形和裂缝不应超过《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值。(3)砌体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的裂缝。(4)木结构应牢固,支撑系统应可靠,无蚁害。其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外墙不渗水。3.屋面(1)各种屋面必须符合《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排水通畅,不积水,不渗水。(2)平屋顶应有隔热措施,三层以上房屋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屋顶人孔。(3)三层以上住宅的阳台和屋顶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和落水管安装牢固,接口严密,无渗漏。4.地板(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得空鼓。
2、交房的时候物业没说先验房在交费而是让我们交费在验房房子有问题了怎…
要求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后才允许验房。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维权;主要依据如下:1。关键是在验房符合国家规定之前交费,以及之前的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临时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如果房子有问题,不一定要先要求退还物管费,违法收费要依法加倍。2.根据《民法》第939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法律授权的物业服务者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业主本人签字,对买受人和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3、小区设施不完善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如果开发商因设施不完善未能通过物业验收。如果拿不到房产证,那么业主就不能入住。没有物业费。自然就不用交了。如果物业通过国家验收。办理房产证。业主也正常入住,享受物业服务。不能拿小区设施不完善当借口。毕竟是否符合完美,不是一个业主能决定的。拒不依法缴纳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有: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4、物业公司如何办理备案手续,业主如何知晓备案情况
法律分析:现在所有小区都有物业管理,户主向物业支付一定的服务费,保证小区的整洁和安全。一方面保证了业主的安全,至少知道物业是否有资格管理小区。另一方面也让这个物业行业处于监督管理之下,提高了业主的安全感,让物业行业蓬勃发展。法律依据:《物业验收办法》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移交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四)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清单;(5)检查记录;(6)交接记录;(七)与检查有关的其他文件。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的检查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因此,作为业主有权了解物业检查记录,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业主提供物业检查记录。
5、交了物业费被起诉怎么办
如果还因为交物业费被起诉,要收集证据,了解相关规定,出庭为自己辩护。重点如下: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四条和《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者依法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者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要求原告提出服务合同,并着重分析了相关物业查验的内容和相关服务收费的内容。
2.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按照第三十条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公开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协议、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交接记录等七类备案文件,证明其是否按规定接管物业,并通过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提供者未办理备案手续、未书面告知业主或未公开备案文件的,足以证明其未按要求提供服务。
6、物业公司收费需要物价管理部门哪些批文原件?
物业公司需要将物业服务合同到价格管理部门备案,查看服务费用的依据。物价管理部门会检查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法总结如下:1。依法检查物业服务成本和服务费。根据《价格法》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准确记录和核定服务成本,不得弄虚作假;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企业利润,构成服务成本的九项费用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直接相关。
7、开发商未竣工验收备案交房物业入驻合法吗?
是合法的。这房子肯定比房主搬进来的早。这是一个初步的属性。物业不入住,谁来给房屋所有人办理手续?竣工验收前交房是违法的,验收日前可以拒付物业费。如果业主急着收房入住,将被视为业主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接受开发商交房的事实,您入住后不能再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法律上,物业必须是业主到达之前的,这是之前的物业。
8、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签合同物业公司还能干吗?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未签订合同,证明双方均未履行法定义务,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缺乏法律依据。车主可以依法投诉。主要依据如下:1。根据《民法》第937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依法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的依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百七十条、第九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参照示范文本规范订立合同,这是前期物业服务的法定义务;根据第939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法律授权的物业服务者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业主自行另行签订,对买受人和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9、业主有权查看前期物业合同吗
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公开前期物业合同,业主有权查看。依据如下:1。根据《民法典》第939条规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提供者经法律授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委员会经授权代表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业主本人签字,对买受人和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
10、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法律分析:为规范物业检查,加强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制定了《物业检查办法》。物业检查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明确责任和保护业主共同财产的原则。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检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法律依据:《物业验收办法》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已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配置和建设标准。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约定,全体业主同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检查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