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特殊侵权责任1.用人单位责任职务侵权,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之后可以向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职务判断标准:行为外观和职务客观上有联系2.产品责任对外:无过错、不真正连带。消费者可以找生产者主张侵权,也可以找销售者主张违约或侵权,且不管违约、侵权都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对内:销售者过错责任免责事由A.第三人原因不免责,承担责任后可追偿B.生产者免责:未流通流通时缺陷不存在当时科技无法发现惩罚性赔偿:明知有缺陷/没有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造成死亡/健康严重受损3.高空抛物能确定侵权人:侵权人承担,公安机关有调查义务不能确定侵权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承担后可追偿。
陹1、产品侵权免责事由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一)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二)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三)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五)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六)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法律主观: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3、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
法律分析: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紧急救助行为、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过错、自甘风险、自力救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